留住那些褪色的記憶——讀吳明益《浮光》

林旻慧

  每一張令人感動的照片,背後都有攝影者想闡述的故事。

  所謂「攝影」是透過快門,在每個拍攝的瞬間用鏡頭和世界對話,凍結剎那而永存。作者從大學時期接觸攝影,雖然不是專業的攝影師,卻能夠將科技理性的剛硬和文學感性的柔軟融合地恰到好處,更從照片和文字裡表達對攝影術的理解與追尋以及對照片表現的執著與堅持,寫出了關於自然科學、社會價值、美學哲理,更刻畫出對人生的喟嘆。

  現在是一個相機普遍的時代,大家卻忘了拍照的意義是什麼,忽略了它的本質。吳明益說:「攝影是一種生於火、浮於光的技術與藝術;而將影像化為語詞,就等於在尋找希望。」火,指的是拍照當下心中被燃起的火焰,希望這樣的畫面透過鏡頭讓更多人看到。這和寫作的本質也相通,我們要陳述的故事或許已經消逝了、被世人遺忘了,但是透過文字能夠使它重新發光,再次鮮活。

 

景物逝去,感動長存

  當我們打開過去的相簿,那一張張褪色的相片可能連拍攝者是誰都不記得了,卻能喚起我們心中的悸動,那些已經在記憶中被稀釋的景象。還記得嗎?當時心中的擺盪,隨著時間慢慢推移漸漸歸於平靜,然後多年以後因為一張照片、一段文字,記起了過去的澎湃與感動。「慶幸那時候拍下了這張照片。」一定會有這種想法吧,正因如此,史帝格力茲(Alfred Stieglitz)對作者而言有著相當特別的吸引力。

  「史帝格力茲吸引我的就是那種時光重現,某種事物卻一逝不返的氣味。他的拍照風格有好幾次轉折,我特別喜歡晚期有一系列叫做『同義詞(Equivalents)』的作品,裡頭盡是天空和雲的各種抽象型態。史帝格力茲認為這些自然景象是免費、每個人都能看到的美,而且俱皆是『稍縱即逝的現象(Ephemeral Phenomena)』。」(註1)這正好呼應了這本書的核心價值。

  因此作者在書中呈現的不是美肌打光過後的人物肖像,也不是刻意引誘進入鏡頭的特有種生物,而是那些最真實的、不加以任何濾鏡的,甚至拿掉色彩的,最純粹的影像。他紀錄的是現實,也是傳承。這些現實因為族群的消亡、語言的滅絕、文化的熄滅,經過時代洪流的淘選後只留下殘篇。然而透過攝影我們可以找到故事的連結,窺視那些永不再現的人事。

  在吳明益的鏡頭之下,可以看見他生活過的軌跡,在「對場所的回應」裡關於中華商場的照片。那些玩跳格子的小巷、每天搭的公車、洗衣服不小心弄皺的公車票…等等,都是真真實實的生活,當下不會留意的,其實也不太會被人記住的那些點點滴滴才是組成生活的元素啊!這令我想起一位日本的攝影師曾經說過的名言,雖然我對攝影這塊領域接觸未深,但這句話卻讓我一直記著。荒木經惟說過:「隨著快門的開啟,時間被凝固下來,作為此時此刻的紀錄是不可重複的,也就成為永遠。」

  這個章節令我感觸很深,小的時候我們家在天母的半山上,大家對天母的想像都是有錢人、別墅很多什麼的。其實我們家不像那些豪宅,甚至連平房都稱不太上,不是說很簡陋,但是外觀上就是凌亂破舊的樣子。但是這個家,是我阿公自己搭的呀。是他在年輕的時候自己買的一塊地,上面的一磚一瓦都是他親手堆的,周圍的每一盆花草也是他一株一株親手種的。小時候生活在那總是覺得離便利商店好遠、家門外的空地還常常聚集野狗,好羨慕同學都住在市區的高樓裡。長大後我們搬到了公寓式的住宅區,老家只留了阿公一個人在那,他不願意離開。一直到他身體開始惡化,一天比一天衰老,最後在去醫院的路上離開了這個世界。那個家,是他打拼一輩子的結晶,是我現在最想念的「家」。

  去年我獨自一人又回到那塊地,我想再看一次爬滿整個屋簷的九重葛,每天在家門口蹲點的小黑,只有我知道的祕密景點可以俯瞰整個天母的石階。但是當我沿著記憶回到那裡,映入眼簾的是高聳的鐵圍牆、枯死的花草和烏煙瘴氣的天空。已經不是家了。

  心中好像頓時空了一塊,原本有類似根的地方不見了,想睹物思人都不能。景物不依舊,人事也全非,就如同作者在本書中所寫:「總有一天,曾容納我們的成長場所變成夢的場所,它被拆除、遷徙、離去消磨殆盡。」(註2)這個總有一天在我不知不覺的時候就來過了,然後把很重要的東西帶走了。我常覺得是不是因為我當初不懂得珍惜?是不是因為我們執意搬走它才不見的?原來它跟隨阿公的離去就這樣慢慢衰敗,最後就連殘骸都不剩。

  我以為我能記得,關於那裡的一切。是,我記得的很多,有冬天漫天飛舞的山櫻花、後山那片隱藏在樹林後的橘子園、阿公特別幫我買的粉紅色安全帽、阿公手臂上一大片燒傷的疤……但是我忘記的更多,有很多碎片再怎麼努力拼湊都湊不全,甚至畫不出那棟房子的樣子。看著相簿裡的照片,「這什麼時候拍的?我哭得也太醜了。阿公抱著我的時候他笑得好開心…」在翻閱那一張張照片的同時早就不記得拍照當下的情緒了,看著看著卻感覺很溫暖也很感嘆,原來有這麼多事是被我淡忘的。

 

夜幕低垂後的平行世界,沒有人訴說的故事

  攝影的本質是紀錄,是讓大腦記不住得太多回憶被呈現出來。然而我們現在拍照往往忽略真實性而注重美感,在畫面中硬是加入不自然的元素,好像硬要拍到最完美的照片才肯罷休,可是最原本的樣貌呢?還有那些因為不美好而被世人忽略的角落,他們難道就不值得被記錄嗎?「有一段時間夜間步行是我的興趣。從紅樹林出發往台北城去,或從台北城到淡水河的盡頭,我盡可能遵從馬克思的指示,不走同一條路。路因此有了啟示、有了變化、有了曲折。」(註3)在退去日光的外衣後留下的是世人不曾注意到的黑夜。跟白天不同的是,夜晚展現的殘酷與現實太直接,完全不加以掩飾。

  看著作者筆下刻畫的遊民、性工作者等的生活,不禁讓我反思我們看到所謂的城市是什麼樣的。那些觀光手冊上的照片就是全部嗎?

  不是。在街角新開的高級咖啡廳嗎?不是,這些都只是一小部分,華美的部分。如果要原原本本得表現出生活,那被記錄下的不會是高級餐廳,而是那些或許連名字都沒有的,看起來髒髒舊舊的小吃店。同樣的,不是只有光鮮亮麗的人才有資格被記錄,還有很多比我們更努力活著的人,比我們更用力存在的人們。

  「筆跟相機都是鏡子的一種,我的相機既沒有阿巴斯的洞見,也沒有瑪寇的情懷與勇氣,我的筆也不像安德森,彷彿能給那些他描寫的人活下來的力氣。我只能帶著我自己的,在街道中繼續走下去,直到自己變成街道,變成路。」(註4)只有真正融入被拍攝者的,才能拍出他們的生活。

  後記裡有一句話表明了吳明益寫作這本書的真正動機:「但我確實重新讓相機不只朝向蝴蝶、山林、溪流與海洋了,我拍那些壞掉的鐵門、路上走動的陌生人或街頭的小販,藉以呼應的是約翰.伯格、馬克思或契訶夫;藉以呼應的是百無聊賴的人生、罹患疾病的世界和無法理解的存在於心的某處的痛苦。於是,寫作這本書的最初之火微小而明確地被點燃了。」(註5)

  沒有人的生活會真的像童話故事裡那樣閃閃發亮,我們每天習慣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不才是最不假雕飾的原貌嗎?即使它樸實到容易被忽視,但是多年後回想起會被觸動心弦的還是這些一逝就再也不復返的日子。如果說故事已經不能涵蓋太多的過往。

  那麼我想,攝影將會是另一種記得的方式。

 

註1:摘自吳明益(2014):《浮光》,台北:新經典文化出版公司,75頁。
註2:同上註,頁102。
註3:同上註,頁202。
註4:同上註,頁225。
註5:同上註,頁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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