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 ── 陳宗瑋


  在這個社會中充滿著形形色色的人們,而這當中的每一個人皆有其獨特的性格。然而在各種繁雜的人物性格中,總免不了有一兩種扭曲變形的類型。但這些所謂變形的潛在人格,藏匿於精巧的偽裝下;表面上他們與正常人無異,卻是隨時會引爆的不定時炸彈。

  在這個社會中充滿著形形色色的人們,而這當中的每一個人皆有其獨特的性格。然而在各種繁雜的人物性格中,總免不了有一兩種扭曲變形的類型。但這些所謂變形的潛在人格,藏匿於精巧的偽裝下;表面上他們與正常人無異,卻是隨時會引爆的不定時炸彈。

  我們常說的「惡行」便是違反或挑戰公認的普世價值與習慣,用一句話來形容即是違反現行法律。諸如那些殺人放火等作奸犯科之事,皆在法條裡明確規範為犯罪行為,說明這些規定是正常公民理應遵守的。但那些並未受法律所規範又或者合法的行為便不是「惡」嗎?納粹德國的公民法案裡明確規定且鼓勵公民去為難甚至迫害猶太人,而這些皆是在當時被官方所認可的行為。有人說,此乃惡法,不應遵行之;但此法律卻充分展現了當時社會的價值觀。大多數人並非認為自己在作「惡」;反而堅信自己是對抗「惡」的那一方。有人說,這是因為執法者與上位者是異於常人的激進份子;但這並非全然皆是事實。於二戰後盟軍對數位納粹高層進行心理實驗,一來向自身人民展現納粹邪惡的本質,二來乃是可將自身塑造成正義的一方以合理化其戰爭的行為。然而,當時實驗結果出爐之際,卻不是他們原先所期許的結果。實驗結果發現,大多數納粹高層擁有著十分平常的心理狀況,有些甚至比一般人還要健康。這項實驗最終歸納出在特定環境下,一個與你我相當的普通人也能做出與納粹一樣令人髮指的恐怖行徑。

  我們常說要防止「惡」,便是做個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並順從社會之道德倫理,如此一來便可防止「惡」的蔓延。但是這恐怕並非全然正確。人皆會犯錯,法律可能會引導人走入錯誤的方向,而倫理道德也可能將人束縛。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套高於普世價值的道德標準,其並不隨時代環境而改變宗旨。它便是我們內心中最後的一道防線。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抑制自己潛在的那一面,進而明辨且改善不當的外在環境與氛圍。畢竟,我們與「惡」的距離其實比所想像中的還要近得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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